弘业期货(00123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南宫28官网- 南宫28官方网站- APP下载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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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00123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南宫28官网- 南宫28官方网站- 南宫28APP下载

  为持续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并定期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H股和 A股上市后,公司分别对内控制度中与上市有关的多项制度进行了专项修订,以确保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标准,并持续监督各部门切实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中。2022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及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A股上市的相关要求等,再次对内控制度汇编进行了修订,对内控制度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予以提升。2023至 2025年间,公司根据江苏证监局、中国期货业协会、各交易所对公司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以及交易所各项标准的基础上,对公司包括业务管理类、合规管理类等在内的多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新增和废止,对内控制度的全面性、适用性进行优化完善。

  为了规范企业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组建了由董事会-总经理室-各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为架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在遵循内部控制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的原则上,建立健全包括议事规则、授权管理、交易管理、风控结算管理、信息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合规管理、综合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创新业务管理、子公司管理等在内的一整套内控制度,对各层级职责及展业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履职要求进行规定,使公司各项业务得以良好运转和衔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架构得以有效落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和《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根据公司治理和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由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形成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机制。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了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与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无股东侵占公司利益、影响公司稳健经营的情况。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聘用适应审计任务需要的、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

  公司始终以合规为导向,严格遵照《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及监管部门各项监管要求。为筑牢信息系统运行根基,公司建成符合行业三类标准的核心机房,其物理环境管控、电力供应保障、安防部署等关键环节,均满足监管规范要求;同时,公司科学布局,同步建成异地灾备中心,有效防范极端场景下的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重大风险,全力保障业务连续性。在系统优化与服务提升方面,公司持续迭代核心业务系统功能,确保系统处理效能、并发承载能力与业务规模增长动态适配;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客户服务渠道,进一步提升客户交易体验的便捷性。此外,公司建立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升信息科技管理水平。通过上述系列举措,公司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较好地支持业务快速发展,既有效满足客户交易需求,也为公司合规运营筑牢坚实保障。

  公司严格按照《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重视从业人员信息报备工作,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将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中期协数据库,做到公司信息数据库的完整、准确、及时更新。公司建立健全了包括《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员工违规处分规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反舞弊管理制度》《廉洁从业规定》《培训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内控制度,从制度建设层面建立员工管理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在日常经营中,公司积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禁止性规定,认真对照准则,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的检查监督,规范员工展业行为。公司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与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制度宣讲、合规培训、监管规定学习和案例警示教育等,采取现场听讲与视频培训结合的方式,提高公司员工的法治意识和合规意识。针对培训内容,及时组织测试检验培训效果,切实增强员工执业行为水平。组织员工签署《合规展业承诺书》《廉洁从业承诺书》,以书面形式确认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加强合规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业务合规经营性的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覆盖面,排查从业经营风险和隐患。公司按照从业人员后续管理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后续培训教育,督促员工认真完成后续执业培训、持续满足展业要求。

  (3)为防范操作风险,公司在技术防护的保障机制下,制定了一套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涵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管理、开户管理、交割管理、交易风控以及交易系统的备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公司通过实行一户一码管理、按照监管规定保存交易记录等手段,有效阻断了混码交易、账户担保、不进场交易、二级代理等违规行为;通过加强对交割制度、交割流程的规范操作,保证交割业务的规范开展;通过有效执行《交易应急管理办法》,提高公司在网络中断或出现异常交易状况时,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公司交易业务的进行,减少公司及客户的损失,保障客户利益。

  (1)雇员引发的由操作风险导致的合规风险包括在未经客户同意及授权的情况下管理客户资产、开设账户并代表客户进行交易等行为。对此,公司一是利用技术手段对工作人员的电脑交易端口予以屏蔽,有效采集公司从业人员的办公电脑IP、MAC、手机号码等信息,并纳入异常交易监控范围,为有效防范员工在营业场所接受客户委托代客理财、私自开户交易等违规行为提供技术支持;二是从强化内部控制的角度,采取相关部门联合排查、员工培训教育等方式,不断强调展业规范、合规底线,从源头提升员工合规意识,有效控制员工开户交易风险,并通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管控,避免员工道德风险发生。

  (2)公司资管、交易咨询等业务的合规风险来自: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独立开展业务;展业过程中不能严格落实客户适当性要求,未进行充分有效的风险揭示,未建立投顾的遴选机制与管理制度,未对投顾进行尽职调查与持续监督;存在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及不公平交易等行为。为了规避此类风险,公司建立健全相应业务内控制度体系并遵照执行,相关业务人员、场地及业务运营完全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资管业务展业过程中严格执行禁止性规定;除银行间债券交易及其他特殊情形外,所有资管账户均通过资管交易系统下单,杜绝资管业务交易系统外接未经公司审核通过的第三方交易系统、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端口服务便利的情况;遵循“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完善”的风险控制宗旨,做到将资管产品与自有资产或其他资管计划资产分开,资管账户单独分账管理、独立核算;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客观履行公示义务,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和定期公示信息。

  (3)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期货做市交易业务管理规则》等规定严格执行;主要开展了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做市业务及场外衍生品等业务;开展业务过程中与期货公司、其他子公司、客户之间不存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平时能通过有针对性的制定管控措施和合理安排检查计划来防范业务风险,强调防范利益冲突、防范对外合作中的信用风险,强化交易风控和行为监控,有效进行了信息隔离。

  市场风险指投资行业的激烈竞争,如利率变动、汇率变动、股价波动、商品价格或经济周期等市场变动导致的亏损或收入减少的可能性。首先,由于交易集中且价格不断波动,期货市场可能使本应在长时间内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这意味着价格的突然及大幅波动会引发巨大的市场风险。其次,期货市场的保证金制度使得期货成为一种高杠杆的金融衍生产品。保证金既是管理市场风险的第一要素,亦为引发市场风险的原因。再者,期货市场允许投机商进入,使市场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与风险。

  针对此类风险,公司通过密切跟踪市场走势,监控市场波动,合理调整投资者保证金标准,加强对持仓变化和保证金水平等风险指标的监控,通过适时提高保证金、采取强平等风控措施,依据有关法规规范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加大日常交易中的监控力度,特别是针对冷门品种和合约的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对于交易中的对敲行为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及时处理;加强对客户的风险教育工作,提醒投资者做好风险管理,防止投资者因对相关规则的不了解及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带来的风险隐患。

  风险管理子公司(以下称“弘业资本”)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在加强内控制度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了业务管理。根据弘业资本项目申报及评审制度要求,对拟开展业务,依据业务方案申报要求、项目分类申报及评审流程、评审机制等业务审批管控要求,业务签报经业务部门市场调研设计方案定型后经合规部门审查,按照业务模式、业务类别、业务规模、授权范围等不同情况,分别报弘业资本风险控制委员会、公司对弘业资本业务评审小组(如需;小组成员包括法务、衍生品、业务、贸易风险管理、合规、财务、投资策略等方面专业人士)、弘业资本投资决策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如需)、董事会(如需)进行分层级评审及审批,流程执行规范。

  弘业资本为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经对现有制度进行细化分析后,对《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申报及评审管理办法》《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客户资信评估制度》《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物流管理实施办法》等内控制度作了全面增订、修订工作。经过健全完善制度,业务审批脉络更加明晰,重点项目操作流程更加规范,业务评审小组成员构成更趋合理。在业务开展方面,事前进行市场调研,涉及业务方案,进行部门审议并根据项目资金规模等进行业务审批;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不与资信等级不合格的客户合作;执行业务中,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业务合同操作,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公司合规风控部进行事中监督;做好客户的持续资信调查,对客户重要信息变化予以持续关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动态维护资信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开展业务;客户出现违约情况的,取消与客户的业务开展;严格监控业务合同的操作,防止执行中出现风险敞口,做好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切实有效进行风险控制;业务结束,业务部门整理业务资料,做好业务资料归档工作,移交归档部门保管;财务结算部对业务进行结算。

  投资风险指透过投资发展公司业务导致的投资亏损或收入减少的风险。特别是下列风险:(1)投资目标风险:指投资目标增长及发展的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2)投资分析风险:指投资项目中进行的不正确或不完整的尽职调查导致的亏损的风险;(3)投资决策风险:指作出任何决策前有缺陷的决策过程及偏见导致的亏损的风险;(4)项目管理风险:指投资后不充分监督或不当管理以及未能及时发现并控制投资项目的问题而导致的风险;(5)项目退出风险:指退出亏损投资项目或无法退出投资项目导致的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核和把关,将投资风险降至最低,并通过三会《议事规则》《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内控制度,辅助以《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管理办法》等,为公司有效实施决策权力提供制度保障。公司设有投资部,专项负责自有资金投资金融资产的相关工作,从部门及岗位设置、工作流程优化等方面对投资工作进行了完善,确保公司各项投资都遵循合理程序、订立相关协议,保护公司的合法权利。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与客户保证金封闭圈相互隔离。公司根据需要,在客户保证金封闭圈和自有资金之间划转资金,只通过主办结算银行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专用自有资金账户之间进行。公司财务部加强了对所有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监督管理,对客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进行单独管理,便于识别与监管;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月末保证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工作;每日进行保证金平衡测算;向监控中心报送的客户权益数据真实、完整;公司交易交割部为每一客户单独开设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清算客户保证金;公司对每一客户的出金、入金、交易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客户出入金通过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间以转账形式办理;客户出入金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占用客户保证金的情况。

  公司注重加强对自有资金使用的管理,财务人员对银行账户建立了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公司各银行账户的有关信息。财务部根据公司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资金收支情况,统筹测算和计划公司的资金使用,提前预控公司的资金缺口,并对资金结余进行提前安排,同时对公司系统内的资金实施统筹的调度管理。公司财务部实时监控公司的资金情况,根据资金收支预算和使用计划控制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没有出现股东抽逃注册资本金、将资金违规拆解给股东或关联单位、通过委托贷款、质押等方式为第三方提供融资的现象,确保了自有资金安全。

  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开展资金结算业务,有效执行授权审批制度,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设置相关岗位以及任职要求。公司会计和出纳岗,严格执行日记账工作,对公司每日的资金流入与流出进行逐笔的详细记录,作为公司财务对账的依据;公司对账人员根据银行提供的对账单及有关的收支凭据,逐项逐笔的进行对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对发现存在的异常,及时改进错记、漏记、重记的情况,并编制余额调节表;对发现公司银行存款出现异常,财务人员及时向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妥善处理。不存在违反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批准资金支出情况,不存在以个人名义留存资金、收支结算、开立银行账户等相关情况,不存在设立小金库、集资、虚列支出等相关情况。公司能严格遵守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对外融资、拆借资金以及过度负债危机企业持续经营等情况。

  公司建立了《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和《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风险监管报表编制、复核机制以及风险监管指标动态监控与补充机制确保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公司在业务开展中,及时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潜在风险超过公司承受能力的,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充资本或控制业务规模,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公司按照监管规定、按时定期进行风险监管报表的编制与披露,并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开户实名制等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开户管理。在开户时通过开户授权人对客户进行风险揭示,提高客户风险意识;通过对客户进行投资者教育、完善投教材料的编制,普及期货市场基础知识与法规规则、规章制度,对投资者须全面了解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等事项进行提示;设置开户前开展客户适当性-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匹配、告知等环节,并对适当性管理过程进行双录记录,由专人对客户开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通过建立、完善回访举措和内容,加强了适当性管理和开户实名制管理,提示投资者有需要全面了解掌握规则等的义务,完善了对投资者的投教事宜。

  公司遵循国家规定,对客户的开户资料按要求实现资料齐全并保存完整;公司根据客户开户需求,为客户单独申请独立的交易编码,为客户设立独立的期货交易账户,账户不重叠、不重号,实行一户一码,不存在混码交易,不存在账户担保的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备份与介质管理制度》,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和备份更新机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备份策略、管理方案和数据恢复策略,定期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性测试。交易记录保存完整,不存在不进场交易、二级代理等违规行为。

  公司执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工作开展遵循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程序性、授权分责、监督制约等原则。严格管理结算岗位设置、结算数据处理、结算档案保管工作,结算岗位之间严格分工,明确岗位责任。主席结算前后采取复核机制,确保每日结算数据准确无误,二席结算数据与主席结算数据进行核对,结算部结算岗人员在主席、二席数据结算完毕后对最终结算数据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建立并执行每日与财务部及交易所结算数据的对账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统一风险管理”,由公司交易部门统一负责客户交易风险的管理和风控措施的实施。公司交易部门设立专人,对客户账户风险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结合客户的资金、持仓情况和期货市场走势,对客户风险进行评估判断。对风险度达到追保要求的客户,及时按照经纪合同约定方式向客户发送通知,对风险度达到强平标准的客户,按照公司强行平仓原则制定相应的强平预案,并在确认客户未有效追加足额保证金的情况下,统一执行风控措施,严格控制交易风险和透支行为。公司能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向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发送数据;按照约定方式发送和签署客户账单。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行业相关标准、公司合规要求、公司业务发展及技术业务的规划及现状,建设了符合行业及本公司情况的技术运维管理制度和流程体系;建立完善了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汇编,通过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了对信息技术管理、系统管理、故障管理、机房管理、数据管理、权限管理、防病毒及补丁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和日常运维等工作,信息技术部按照管理运维需要设立各相关岗位,根据制度要求和流程规范开展工作。

  公司按照《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和监管要求,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成了满足行业监管等级要求的三类机房,并同时建立了异地与同城灾备中心,对灾备中心的建设实现了符合监管标准的要求,提高了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能力,保障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同时,公司建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了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期货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维护客户与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四统一”管理;分支机构负责人由公司按照监管和制度规定进行任命,实地履职;分支机构在所在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期货经营业务许可,证照齐全、一致,分支机构均按照业务许可范围开展业务;不存在未经批准设立的营业网点;不存在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或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委托给他人经营的情况;不存在分支机构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各分支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各岗位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前中后台不相互兼任兼职,有效执行不相容岗位隔离机制。

  公司构建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合规法律部、审计部、纪检工作部及各分支机构合规岗的多层级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进行引导、评估和承担最终的责任;首席风险官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合规部门是公司开展合规管理的日常部门,承担着对公司日常业务合规性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能;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将合规管理工作贯彻到具体经营活动过程中;分支机构综合岗根据岗位职责履行监督、协助管理的职责,为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合规服务及合规监督,保障公司有效识别和管理所面临的合规风险。

  公司为实现合规经营目标,依托组织架构设置及岗位职责划分、内控制度建设及人员警示教育、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管控、合规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一体化等方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公司制定了包括《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在内的全面、规范、可行的合规管理制度、规则和流程,合规管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公司各部门配合合规部门,协作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在展业过程中,执行制度规范,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合规法律部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落实具体的合规管理工作,形成合规管理、考核、培训的可持续性机制,积极培育以合规文化为基础的企业文化;合规、法务、审计、纪检等部门形成合力,为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有效支持和监督,使公司自身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内部规章制度。

  公司在完成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体系建设层面推动合规管理能力提升,通过多项常态化、机制化的工作举措,不断巩固并完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创新检查手段,应查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根据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交易所规定,结合监管部门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中提出的工作建议等内容,对公司合规管理等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可操作性,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三是持续落实合规工作机制和措施,从培养合规意识、提升合规技能、明确和落实合规责任、完善合规检查、落实奖优罚劣等多方面,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工作质效。四是高度重视合规文化建设,致力于营造全员参与、全程融入的浓厚合规氛围。公司定期召开合规专项工作会议,按月开展合规、反洗钱专项培训,及时传达、解读最新监管要求,辅以行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法治意识和合规意识,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在此基础上,公司本年度首次尝试活动月宣传形式,于2025年3月组织开展第一届“合规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形式创新、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全方位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公司制定了客户异常交易、程序化报备等相关管理规定及业务流程。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对客户的交易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利用风控软件,设定低于交易所预警阀值,对触发公司预警阀值客户,及时做到提醒义务,预防异常交易行为的发生。公司对程序化交易实行报备管理,客户申请前需签订委托协议,并提供账户、交易软件等基本信息,公司定期核查客户报告信息,督促“应报未报”或信息变更客户及时补正。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按规定向首席风险官和交易所报告。同时,公司也按照各所对实际控制关系申报的通知要求,对存在关联账户的客户情形进行排查统计,并及时在各交易所的会员服务系统上进行申报备案,积极配合交易所监管工作的开展。

  2025年,公司在人民银行及江苏证监局的指导下,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反洗钱相关业务规程,确保公司及分支机构落实反洗钱工作要求,一是认真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按制度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可疑交易分析与报告、宣传与培训、黑名单监控、反洗钱内部检查与审计等工作,客户身份信息与交易信息等资料均妥善保存,未发生洗钱风险事件及相关违规事项。二是公司加强了对客户身份信息、资金及交易等情况的甄别,年内上报了一起可疑交易,尽职调查全面结合客户身份特征、交易特征或行为特征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可疑需有充分合理的研判。本年度,公司如期完成BOMIS系统接入工作,做好法人客户及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识别工作,有效落实客户账户风险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洗钱风险。三是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与培训工作,公司以“合规宣传月”系列活动、例行“小小苏以案说法”投教宣传为契机,组织分支机构同步开展反洗钱专项宣传,通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提示广大投资者警惕洗钱陷阱,保护自身权益,配合做好新《反洗钱法》实施宣传,扩大反洗钱宣传影响力和辐射面。根据反洗钱监管动态并聚焦《反洗钱法》修订情况,开展反洗钱专项培训,组织全员进行反洗钱知识测试,强化全员反洗钱工作意识和履职能力。四是公司进一步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检查频率,年内,公司按照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共计对29家分支机构、总部业务部门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或内部审计,为公司各部门有效防范业务开展中的潜在风险提供了详细指导。年内,徐州营业部被当地人行评选为2024年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建立关联(关连)交易管理体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情况,对关联方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公司董事会负责重大关联(关连)交易的审批,包括本公司关联(关连)交易的管理、审查和批准,控制关联(关连)交易风险,就管理交易内容提供专业意见或进行决策。2015年,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制订了《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关联(关连)交易分口径管理模式,对不同口径下的关联(关连)方名单进行定期和动态的搜集、更新和数据统计。公司财务部完成关联交易数据的统计及汇总,按时报送到相关部门及监管机构,公司证券部根据信息披露制度予以公告。2017年,公司对《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作出修订,并经公司董事会通过。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A股发行并上市生效的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是及时更新关联(关连)方信息。本公司制定了《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在获知关联(关连)人信息变动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更新后的关联(关连)人信息提供给证券部,证券部应在收到新的关联(关连)人信息后及时更新关联(关连)人信息库并发布更新的《关联(关连)人名单》。公司对境内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了相关培训,并提出相关履行申报的义务,相关人员于报告期末向公司提交关联方调查表,由证券部汇总关联方调查表。

  风险管理子公司建立健全了《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以及《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申报及评审管理办法》等开展业务相关的评审制度。开展业务流程能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事前进行市场调研,涉及业务方案,进行部门审议及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根据项目资金规模进行业务审批;对业务合同或变更的业务合同履行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业务合同内容合理,准确。执行业务中,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业务合同操作,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合规风控部进行事中监督;业务开展结束,业务部门整理业务资料,做好业务资料归档工作,移交归档部门保管;财务结算部对业务进行结算。仓库优先选择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厂库或者有央企背景的仓库,仓储公司不得兼营贸易。严禁将货物存放在交易方拥有、租赁或控制的仓库、场地及与交易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共仓库。仓库收到货物后须填写抬头为弘业资本的入库单等原始凭证,并将凭证交于公司物流管理部保管。对库存货物加强管理。物流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库存实地盘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库。编制盘点表,由盘点人员签字。有关职能部门可对仓库进行突击检查。

  风险管理子公司依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及业务开展要求,健全完善了《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细则》,以其为主要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业务风险管控。制度细则中包含场外衍生品业务全流程规范,兼具可操作性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对冲交易行为的监控机制,依据内控制度要求规范场外衍生品业务流程;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保证金追加流程机制、极端行情下客户保证金管理预案;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日志体系,定期进行压力测试;风险管理子公司与所有客户签署履约保障协议,严格按照履约保障协议对客户采取相应风控措施。

  风险管理子公司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弘业资本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场外衍生产品及服务,须进行适当性评估匹配工作。风险管理子公司在为客户提供场外衍生品服务或产品时,一方面向每位普通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与匹配告知,并向购买高风险产品(服务)的普通投资者进行追加了解与风险警示;另一方面风险管理子公司向拟购买弘业资本产品或服务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普通投资者均进行了高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风险警示。风险管理子公司按照监管要求,通过进行风险防范提示,明确了风险管理子公司不与自然人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子公司未委托其它机构或与其它机构合作开展各类场外衍生品业务。

  风险管理子公司依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和业务开展要求制定《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客户资信评估制度》《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客户回访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客户开展尽职调查与资信评估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子公司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调查范围主要涵盖客户基本情况、与风险管理子公司以往履约情况、主营业务收入、三年盈利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基本情况、诉讼情况、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风险管理子公司严格落实场外衍生品客户适当性回访工作,保护交易者和弘业资本合法权益,加强客户回访工作管理。

  公司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期协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自律规则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严格遵循“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完善”的风险控制宗旨,建立了有效、合理的风控制度和风控模板,在模板之中对风控进行压力测试,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风控模型和风控方案;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对风险控制信息进行审核判断,避免高风险度交易信息的遗漏,造成风控失效;不存在操作市场、利益输送及不公平交易等行为。

  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场地及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实现物理隔离;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人员不兼任兼职、投资经理与风控及交易等岗位互不兼任、相互独立。开展业务过程中确保产品的销售、推介及客户适当性要求符合监管规定,由资管中心出具标准的宣传文档和宣传材料,并对销售人员强调、明确产品风险;除银行间债券交易及其他特殊情形外,所有资管账户均通过资管交易系统下达交易指令,不存在资管业务交易系统外接未经公司审核通过的第三方交易系统,不存在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端口服务便利的情况。

  (1)建立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沟通机制。公司制定了《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债权债务、对外投资、兼并收购、业务分拆、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在内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按照香港和内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变化时,按照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和董事会秘书报告,为董事了解经营动态、合理行使各项权利提供了依据。

  (2)建立、完善内部信息沟通与报告机制。公司建立完善了《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报备管理办法》《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事件管理办法》与《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对信息沟通、报告、信息管理与处理、反馈等进行规范规定。通过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合规报告、自查报告等与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确保内部信息在公司内外部的有效沟通和顺畅反馈;加强对各种内外部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信息的利用度和共享度。制定信息报备管理办法、突发性事件管理办法等内部信息沟通制度;建立并完善风险信息沟通网络,确保公司董(监)事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各类信息,做出科学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内外部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层级员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信息报送、传递体系。

  加强投资者投诉管理。为规范客户投诉的处理程序,及时化解纠纷,维护客户权益,促进公司服务质量的提高,确保各类投诉事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公司建立完善了《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处理办法》,对投资者投诉分类、投诉途径和处理流程等予以制度明确,严格执行。公司对投诉处理遵循实效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客户服务部为公司客户投诉受理部门,部门设立专员,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分发、反馈和回访工作,对客户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记录、即时反馈报告、跟进处理进度、进行事后回访等,切实维护客户、公司的合法权益。

  为防治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制订实施了《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领导公司的反舞弊工作,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了包括预防舞弊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通过成立反舞弊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对工作机构分工、受理范围、工作程序、补救措施和处罚、工作纪律、处理报告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并予以切实实行。旨在规范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高级管理层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纪委始终聚焦监督主责,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组织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对照公司内部相关岗位主要职责,重点围绕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深入查找廉洁风险点。经过多轮动员部署,以自己查、互相提、集体议等方式对公司各岗位廉洁风险点逐个梳理排查,通过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确定了相应防控措施。公司纪委不定期对廉洁风险防控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形成《弘业期货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排查防控清单》;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自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全员廉洁风险防控意识,推动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1)建立健全高效的内部审计体系。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审机构—审计部,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聘用适应审计任务需要的、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内审机构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及监管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审计部定期将内审计划、工作情况汇报等提交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审议,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审工作,强化审计监督。

  (2)不断加强内审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审计部负责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形成了适应自身内控体系建设需要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流程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范围涵盖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公司业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建立整改跟踪台账、督办审计整改和开展后续审计,确保审计结果的有效落实。

  (1)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力度。公司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控评价体系,确定了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和操作流程。同时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自评价并实施整改,每年度开展公司范围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总部和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公司各业务板块和重要业务管理活动。2025年,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存在问题实施整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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